替死鬼要借钱,在欠债的人面前拉屎、放鞭炮、撒冥王星,逼迫欠债的人还债。 6月20日,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审计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挑衅案罪判处万辉有期徒刑8个月。
虽然行凶者李恺(化名)和王亮(化名)之间有项目分工的联系,但王亮觉得,在和李恺分工的时候,李恺借了自己的钱,一次又一次地索要没有成果。 起初,王亮经过过程伙伴刘胜先容,让万辉融会贯通。 听说万辉很会借钱,王亮任命李恺代他山东收账公司讨债,并答应在事情成立后给与工资。
万辉在合肥一家公司上班,受托后,多次去找李恺家讨债,李恺家认为没有债务,多次报警。 由于触及经济联系,民众告知两边要经过程序诉讼处理。 但由于债务没有还清,万辉勃然大怒,想进口煤气。
2016年5月20日,万辉与刘胜、万春(另案处置)、年夜伟(另案处置)共同讨论向李恺讨债。 万春,年夜伟开始往李恺家拉屎,万辉、刘胜都明确表态批准。 随后,万春、年夜伟于5月26日晚来到李凯家,年夜伟将一袋粪便挂在李凯家门上,万春用血色喷漆在楼道上喷写着“李凯还钱”“龟蛋”等字。 6月6日早晨,临时约好,万春带着邱某又来到李恺家外,在大楼里内乱放鞭炮、撒冥王星,给李恺的家人添麻烦,旁边的人也高兴。 6月9日,万春,年夜伟再次去李恺家,给那家浇了油。 万春,年夜伟经常收工,向万辉汇报“战果”,万辉没有优待他济南收账公司们俩,前后给了他重庆清债公司们两人600元的有利费。
2016年6月20日晚,万辉邀请多人再次来到李恺家讨债。 李恺的家人报警,万辉带回警方探望。
法院认为,万辉等人不顾社会纪律,在走廊等公家用地上多次谩骂、威逼,起到了良好的社会作用,构成了挑衅案件罪。
扫一扫二维码
用手机访问
网友评论